电子烟新规将于10月起实施,生产经营得有烟草专卖许可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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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烟草专卖局29日发布《关于加强电子烟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》。 其中提出,从2022年10月1日起,从事电子烟…

国家烟草专卖局29日发布《关于加强电子烟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》。

其中提出,从2022年10月1日起,从事电子烟生产经营的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,并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》等政策规定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。 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生产企业、雾化物生产企业、电子烟用尼古丁生产企业、电子烟批发企业、电子烟零售主体等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进行交易。 电子烟制品、雾化物、电子烟用尼古丁等的运输,应当接受烟草专卖局的监督管理,并按照有关规定制作、附送物流发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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